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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民政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来源:连州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6-28 16:36:57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2019以来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年初确定的民政工作目标,强化措施,真抓实干,不断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1.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工作。截至6月,我市有城镇低保共448户、656人,农村低保共4278户、8605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共2817户、2817人。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38元和440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为503元和228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704元和1021元。1-6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551.2683万元。1-6月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1176.5765万元。2019年的提标工作已在进行中,清远市民政局已制定发布2019年清远市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我局将据此向市政府申请提高我市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2.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我局制定的《连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1月8日施行。2019年第一季度对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15人次,共发放临时救助金3.64万元,救助水平达到316.09元/人次。二是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2019年1-5月,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47693人次,支出1081.76万元。其中医疗救助5890人次,救助总额725.49万元。资助41803人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参保金额356.268万元。三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1-6月我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8人次,其中:站内受助人员98人次,站外救助10人次;1-6月护送返乡救助16安置受助人员12人、寻亲成功8人。四是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力量。经市政府同意,2019年2月委托连州市金桥社会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16名。目前16名社会救助专职服务人员均已配备到各镇乡民政办。

(二)推进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9年积极推进连州市城市居家养老示范服务中心建设,今年3月份开始选址立项,预计7月份动工;2019年新增申报项目5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二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根据《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发动宣传鼓励民营筹办养老院,积极跟进北山养老院星华养老院的管理服务工作

2.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一是不断提高孤儿生活保障水平。今年1月我市完成对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即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950元提高到1025元,集中供养孤儿标准从每人每月1560元提高到1685元),截至6月份,全市共有在册孤儿52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44人,集中供养孤儿8人),1-6月份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41.11万元。二是切实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儿童以个人为单位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按低保标准全额享受低保,现连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为每人每月440元,目前全市符合条件的儿童共有2151-6月共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56.76万元。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今年在全市开展以“关注未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放飞梦想,助力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系列活动,切实做到留守困境儿童监护有人,生活有扶,学业有教,心理有疏导,安全有保障,本级财政已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资金。

3.切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今年1月我市完成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即2019年1月起,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2520元/年提高到2640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1890/年提高到1980元/年)。截至6月,我市共有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9056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357人,1-6月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22.742万元

4.稳步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一是认真落实高龄津贴发放制度。我市现行高龄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老人100元/人.月,90-99周岁老人15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老人500元/人.月。截6月,我市共有11479人享受高龄津贴,其中80-89岁10072人,90-99岁1359人,100岁(含以上)48人。今年上半年共发放高龄津贴资金745.39万元。二是我市“银龄安康行动”工作走在清远前列。2019年1月由政府财政出资185.598万元统一为本市户籍的所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共92799人购买2019年度“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每人每年20元,率先在清远市实现政府统保提标,并于2019年5月17日在清远市银龄安康工作会议上作题为《加强合作,以务实的精神推动“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的先进经验介绍。

(三)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积极落实清远市美丽乡村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深入各村委会开展检查督导工作,指导做好民政厅下发村民自治“四簿一卷”笔记本的记录填写情况督促各村委会按时启用“四簿一卷”,认真做好村务公开档案整理、装订、保管工作。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张贴公开,抓好党务村务公开栏公开工作。

2.严格考核村务监督委员会认真评议审核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尽责的情况,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奖励多一个月补贴625元,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成员分别扣除1个或2个月补贴625元或1250元,2018年确认优秀成员45人,基本称职33人,不称职23人。同时,对星子镇马水村、沈家村和连州镇协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按《连州市第七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年终考核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职务自行终止,并要求连州镇、星子镇做好补选工作。

3.积极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归档工作。全市10328条地名已矢量化和装订。等待省、市的下一步布置、验查、验收二是好我市乡镇撤并后行政界线的重新勘定工作。做好界桩埋,完善界桩、界线登记。截至目前,全市重新埋设30个界桩,已完18个,争取10月份全面完成并通过省、市验收。

(四)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1.强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2019年6月19日,我市已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成立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126个(社会团体5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9个)。其中上半年新增的社会组织5个(社会团体3个,民非2个)

2.积极宣传社会工作师报名考试工作今年报考人数有140人,其中初级94人,中级46人。为提高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人员的考试通过率,我积极动员全市应试人员参加清远市考前培训班,并积极为参训人员提供有关各县市的相关培训信息。

3.做好我市“双百社工”工作我市第二批广东社工“双百社工”招聘工作于2019年6月展开,大路边、三水、东陂等三个站点列入招聘计划,共招聘社工10名。目前,“双百社工”社工站选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五)各项社会事务工作进一步完善

    1.收养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收养法》进行收养登记,严格审查送养人和被收养人报送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严守弃婴来源关,上半年办理收养登记6人。

2.殡葬管理工作。1-5月份全市应火化遗体1253具,实火化数1004具,月平均火化率80.13%,占年火化率的33.40%,年火化率下滑28.3%,1-5月,全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数共1104宗,免除费用110.4万元。

3.福利彩票工作。我市现有福彩投注站17间(其中乡镇3间),截至5月底福利彩票发行销售了707万元距离完成清远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下达我市今年1725万元的销售任务还差很远

4.婚姻登记工作。截至6月19日,全市婚姻登记2528对,其中结婚登记1529对,离婚登记678对,补领婚姻登记证321对。无一例违法,登记合格率100%。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上半年的各项民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够完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滞后;火化任务完成情况殡葬宣传力度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民生保障工作精神,做好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

1.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一是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2019年民生实事中涉及到的民政事项。二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2.加快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一是全力抓好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的老年人福利工作。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做好民办福利机构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3.推动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二是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工作鼓励和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对行业协会坚持“去行政化”管理。三是继续做好参加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后续工作指导通过考试的人员提交资料审核工作,做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工师证书登记管理等后续工作。四是推进第二批“双百社工”站的选点工作。

4.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大力推广生态和节地安葬,争取遗体火化率保持在100%以上认真做好迎接殡葬事业考核。二是全力落实好区划地名管理各项工作,做好我市乡镇撤并后行政界线的重新勘定工作三是继续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促进我市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是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积极开拓销售渠道,确保完成全年销售任务。

5.提高民政工作正能量。加大建章立制工作力度,对已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抓好监督机制,严格把好科学决策、资金分配、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关口,积极打造阳光、务实、清正、廉洁的民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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